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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宣布:减税4000亿 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下调
国务院总理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
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实施:
01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出台上述改革措施后,
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
02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03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